加快发展库车县社会组织建设的几点思考
库车县委党校 杨翠霞
一、库车县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库车县共有登记注册社会组织51 个,其中: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个,包括各类培训中心13个、全日制小学民办学校2所、律师事务所3个、幼儿园 3个、会计事务所1个、老年托老所1个;有社会团体28个,包括农村各种协会14家和县直单位下属的14家行业协会。建立独立党支部有10个,有党员329人,全县社会组织从业人数有4880 人,直接服务对象达9.8万 余人,这些社会组织在调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库车县社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多,缺乏牵头主体管理部门,没有形成服务管理的合力。社会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物,不仅覆盖范围宽广,而且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其业务主管不仅涉及到乡镇、街道,而且还涉及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涉及的部门主要有教育、民政、司法、卫生、科技、农业和人社等15个部门,这些职能部门均以自身业务为主,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没有建立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普遍存在“管”但不重视的现象。如大多数社会组织中的幼儿园、培训中心的收费和服务问题,多年来没有统一收费标准,许多行业和主管部门只负责登记而忽视跟踪服务管理。
二是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主动性不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社会组织实行的都是双重管理体制,即社会组织成立都要经过政府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和政府登记管理机关的法人登记。这种管理体制导致一些想成立社会组织的社会人因不确定政府主管单位而放弃设想,还有一部分甚至无法登记而成为无人管理的草根社会组织,直接影响了社会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据统计库车县目前还有尚未登记注册的草根社会组织有37个。而大量涌现的各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大多都是挂靠政府部门和主管单位,具有半官半民性质,经费和人员主要依赖于相关部门,缺少独立性和自主性,有的甚至还依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
三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健全,社会组织合法性不够。因社会组织在边疆地区的发展还在起步阶段,一方面,由于社会组织涉及领域广、类型多,相关部门不可能做到监督管理全覆盖,存在“重登记轻管理”、“重发展轻培育”的现象,导致少数社会组织外部监管制度缺失,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有法不依。另一方面,因政府监管不力,多数社会组织经济利益倾向比较明显,没有按照成立时各自的《章程》办事,普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民主建设不到位的现象,缺乏社会诚信、奉献社会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导致社会形象差,公信度不高等问题。
四是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由于社会组织仍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社会组织自身力量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普遍存在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固定的活动场所、设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等问题,再加上活动载体缺乏创新,因循守旧,服务社会的作用不能充分显现,使社会组织难以大有作为。比如个别农村行业社会组织无办公场所,行业活动不正常,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难以发挥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一些公益类组织缺乏经费,缺少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法律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的专业人员指导,仅是开展一些传统性的服务,服务的内涵有待深化,外延需要拓展。
五是多数社会组织没有建立党的组织,亟需建立党的组织。库车县51个社会组织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只有11个,仅占社会组织总数的20%,有的社会组织只注重经济效益,根本无暇顾及党组织的建设,加之全县社会组织党工委成立不到两年,又缺乏编制、人员和经费,唯一的一个干部也是兼职的,无法全面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三、关于加快推进库车县社会组织发展的思考
(一)理顺体制,完善管理,营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宽松环境。
1、完善科学化管理新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双重管理体制。要求登记年检单位(民政部门)在加强年检登记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对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科技类和行业协会类四大社会组织规模、资金、场地等限制条件,最大限度降低登记准入门槛,减少审批关卡;要求业务主管单位变事前审查制为事后监督制,强化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事后监督功能,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步伐。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民政、教育、农业等登记注册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牵头单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形成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合力。
2、建立分类别监督新模式。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社会组织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单位职责和任务,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对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准入条件比较严格、管理较为规范、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依托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优势,巩固和发展行业优势。二是加强部门管理。对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专业性、学术性研究协会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管理,帮助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行为,做到管理公开透明。三是加强属地管理。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且对地方依附性较强的社会组织由属地乡镇和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属地党组织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开展各类社区服务、社会公益和群众文体活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3、强化党建保障。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成员与政府管理部门之外的“第三种力量”,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及时把党的建设延伸到各类社会组织中去,把党的工作覆盖到各种社会组织中去,切实把握社会组织发展与规范的正确方向,使社会组织成为党领导下的服务经济发展、参与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可靠力量。二是理顺管理体系。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县基层大党建格局中,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系,按照便于管理、便于工作、便于指导的原则,采取“谁审批(指批准成立的业务主管单位)、谁主管、谁负责”和坚持“属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管理模式。建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社会组织党工委指导协调,各登记年检单位负责源头管理,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建立审批,属地或属业党组织具体指导的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通力合作的社会组织大党建大联动新格局。三是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扩大党对新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依托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依托社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整合优势资源,形成服务合力,实现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的双提升。
(二)重点培育,规范运行,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
1、抓住重点领域,实施精细化培育。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着力培养一批服务好、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品牌社会组织。一是围绕促转型快发展,以司法局和人社局为牵头单位,重点抓好2—3家重点行业协会为主的社会组织的建设,切实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搭建人才交流和培养、技术创新、信息共享的平台,形成抱团发展的合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以科技局、农业局为牵头单位,加快培育发展农村特色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3—5家以能人大户、技术能手为主体的带头人队伍,培育一批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专业合作组织,有效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协调服务、业务指导、带动致富等作用;三是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以民政、卫生和群众团体为牵头单位,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组建新的志愿者协会、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效发挥公益慈善类组织在扶贫助困、兴教助学、便民利民、矛盾排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行业主管单位或社区服务中心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实验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场地设备、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方面帮助,帮助它们快速成长,独立运作。
2、注重长效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依托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建立会员、社会、政府参与的社会化评价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按照社会组织自评、业务主管部门初评、公示评估结论、登记部门综合确认评估结果等程序,确定评估等级,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将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结合行业要求和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或标准,提升行业单位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三是依托组织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考核体系建设,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认证工作,实施对标创建,组织考评认证,将业主、党员、职工群众“三个认可度”纳入考核体系,把各方满意作为党建工作的目标追求,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提档升级。
3、推进保障建设,实现良性化发展。一是由财政每年拨出专项奖励资金,优先发展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并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树立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新理念,把适宜于社会组织行使的相关业务职能逐步通过转移、授权或委托的方式,移交给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探索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等方式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如居家养老、法律援助、支教助学、扶贫济困等项目。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有偿服务,增加收入,增强提供服务的实力。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一套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系统机制,让社会组织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创新载体,打造品牌,探索服务社会组织的有效途径
1、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搭建有效平台。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基层组织与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以社区服务中心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建立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为框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从原有的党建指导扩展到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供综合性服务,提升服务层次,打造区域性便民服务中心。按照“政府指导、组织运作、专业管理、多方受益”的运作模式,通过搭建服务提供的信息平台、供需对接的服务平台、社会组织的交流平台、社团风采的展示平台等四大平台,发挥社会、社区、社团、社工“四社联动”的综合效应,促进基层组织与社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社会组织的服务有效力。
2、以诚信服务为主题,加强行业自律。突出诚信服务主题,加快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塑造社会组织核心价值。一是打造诚信文化建设,从社会组织的行业特点和发展实际出发,开展文化培育活动,帮助社会组织围绕“诚信服务”,提炼符合时代特征、自身特点的文化精神、服务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凝聚思想认识,增强自律性和公信度。二是树立诚信品牌,充分利用行业资源,结合爱心志愿服务、诚信服务宣传月、诚信服务就在我身边等活动载体,树立“315诚信服务热线”、“诚信服务示范街(店)”、“十佳诚信服务标兵”等品牌项目,使诚信服务深入人心。开展诚信服务示范党组织创评和党员“挂牌”上岗活动,科学制定创建标准和上岗条件,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带头开展诚信服务,使诚信服务成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特别标识。三是开展诚信监督,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建立诚信记录、聘请诚信监督员等途径,了解有关新社会组织和人员的诚信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实现诚信建设与业务发展良性循环,推动整个行业的自律诚信建设。
3、以服务社会为己任,提升行业形象。分类推进“反哺社会工程”,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发展、彰显公正、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律师、各类维权机构为主体的司法类社会组织中开展“为民解忧”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合理反映诉求,保障人民群众在经济、司法、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以社区志愿组织为主的社团类社会组织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整合组织内的人才、阵地等资源,开办公益讲座,开展文体活动,提供社工服务,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社会组织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在活动中,选树一批行业形象好、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组织和事迹感人、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政府的引导和鼓励,进一步加深人们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吸引更多的人加入社会组织,壮大社会组织队伍。
[责任编辑: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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