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库车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
近年来,库车县结合企业发展实际,以“扩大覆盖面、促进规范化、提高有效性”为目标,以探索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管理、活动方式为手段,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群团工作实现了新跨越,有力促进了库车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理顺各方关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目前,我县共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73家,从业人员6865人,党员419人,符合条件已建立党组织的9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家;社会组织42家,党员337人。28家规模以上企业和42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组建率达100%。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我们专门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在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牵头抓总,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等7个职能部门协助,各乡(镇)、街道广泛参与的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方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构建党建业务部门与经济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扩大覆盖面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广、形式多样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七联建”的方式,全面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一是县级领导联系建。建立完善县级领导综合帮扶联系点制度,为每名县领导确定一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联系点,38名县级领导挂牌督促组建党组织7个。二是组织部门督促建。规范组建程序,下派督查组深入应建未建的企业指导组建工作,协调解决组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7件。三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牵头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的作用,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业主的沟通,做到组建方式同商、组建程序同议、组建困难同解决。先后召开协调会5次、推进会1次,邀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协助单位共同商议组建问题28件次,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会组织观摩党建示范点,提高了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四是行业主管部门包联建。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连的原则,依托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包联组建。五是职能部门协助建。引导环保、安监、民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业务联系和服务中抓好组建工作,将各项优惠政策向成立党组织企业倾斜,有力促进了组建工作。六是乡镇街道配合建。将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商务楼宇、沿街铺面、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统一纳入所属街道、社区党组织组建范畴。目前,在社区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商业网点、建筑工地和居民楼栋新建党支部12个、党小组324个,群团组织326个。七是党建工作指导员进驻建。分层次、分领域选派137名优秀党员领导干部进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有力促进了组建工作,实现了有党员的地方都有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都有群团组织的目标。
三、倡导“四种”理念,破解发展难题
为巩固和扩大组建成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倡导“四种”理念。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引导业主充分认识企业、协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优惠政策,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树立感恩的发展理念,以感恩的心回报于党、回报于社会。二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安排外出考察学习、指定党建工作指导员帮扶等方式,引导党组织负责人树立“有为方有位”的理念,找准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结合点,以实际工作成效取得业主和员工的信任,树立党组织威信。三是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党员中树立“企业发展争先锋”的理念,要求党员把身份亮出来,把业绩干出来,把作用发挥出来,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技术创新标兵”、“党员零差错”等活动,引导党员在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企业发展上献计出力。共建立党员示范岗154个,党员共向企业、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38条,开展技术革新5项,直接经济效益300余万元。四是指导党组织、群团组织建立健全关爱机制,以真心关爱凝聚员工、凝聚人心,让员工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激发员工创业热情,引导员工正确认识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树立“以企业为家”的理念,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规范运转
坚持把党组织组建工作和党组织规范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组建一个、运转一个、规范管理一个,坚决杜绝有组织不运转、运转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完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级党组织、工青妇和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困难12件次。二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为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至少下拨3000元党建工作经费,确保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完善党建指导员管理机制。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定期联系管理考核办法,确保发挥好作用。四是完善党员经常性培训制度,将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整体教育培训规划,每年举办一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专题培训班。五是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年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和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述职,有效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推动与发展。
[责任编辑: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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