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车县纪委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干事就难免犯错,不干事才不会违规”“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错误认识,出台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五个一律问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完善用人机制入手,强化对干部使用的监督制衡,彻底打掉腐败分子的“圈子安全感”。
《实施细则》明确,“为官不为”是指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行为等。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行“五个一律问责”: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的一律问责;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的一律问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履职尽责的一律问责;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当“老好人”的一律问责。
《实施细则》出台后,库车县严肃查处了喀尼哈塔木乡乡长、宣传干事、统战干事等一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件,共问责处理领导干部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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