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城市管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以靓丽的城市容貌、优美的城市环境、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验。为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顺利通过,结合我县实际,公告如下:
一、为整治市容,净化环境,用好有限的停车资源,现对库车县城区范围内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凡在交通路口、道路两侧、居民小区、人行道、绿化带等占用公共区域长期停放的车辆,自公告之日起,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自行移走,逾期不移,综合执法局将按无主车辆强制拖离,依法处理。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县委、政府着眼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各族群众的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认真监督。
1、做身边环境的清洁员,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出行时将食品袋、水果皮、饮料瓶等生活垃圾收集分类丢进垃圾箱。
2、保持街道整洁、畅通,禁止在街道两旁、人行道、商户门店前等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涂乱画、乱泼污水、乱设摊点。
3、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责任制。要求责任单位、个体商户负责区域地面(含绿地)无污迹、垃圾、杂物、无乱倒污水,对垃圾实行袋装存放等,严格安照规定要求做好管理,保证责任区域达到规定标准。
4、县域沙石料厂到城市主干公路段出口,铺设30米至50米硬化道路作为缓冲带,统一装载标准,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装载量,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取证留底,并告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城区建筑工地出入口,施工企业要采取绿化、硬化、覆盖(不得少于30米)等防尘措施。运载粉尘物质和容易脱落、扬撒物品(包括建筑垃圾、混凝土、散装建筑材料等)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不得超载,装卸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遗撒、泄漏、违规倾倒;建筑工地现场达到环境整洁、设置围挡,文明施工的要求。
6、进库车县城区、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做到不带泥上路。
7、单位和个人投资的公共停车场,须在停车场入口设置统一制作的醒目的智能化停车引导系统及停车场标志,并标明开放时间、停泊车数量,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保证停车场内标志、表现清晰完整;车辆停放有序,按停车标线统一停车方向;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影响车辆行驶或停放的经营及非法经营活动;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垃圾堆放;停车场出入道口、场内地面破损、塌陷、地砖脱落,窖井盖丢失、破损应及时修复。
三、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关系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大家的参与和监督。
投诉电话:0997-7798609
特此公告
库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3月20日
关于举办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
信信息管理系统及电子招投标系统
应用培训公告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整合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实施方案》(阿行署办〔2017〕36 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合,进一步规范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效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计划组织开展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及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库填报:
2.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操作;
3.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操作;
4.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流程;
5.其他网上投标注意事项。
二、报名截止时间
3 月 26 日14:00
三、培训时间
四、培训地点
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 1 号楼 4 楼大会议室(多浪二期地下隧道西侧出口往西 500 米处,阿克苏市四馆一中心)。
五、参训人员
地区范围内从事并参与地区本级、各县(市)政府采购项目(含货物类、工程或者服务)的各类供应商(含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1-2名业务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六、相关要求
各县(市)政府采购工作业务人员负责本县(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培训现场组织工作,协助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库车县报名供应商于3月30号上午9:50在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 1 号楼下集合,由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组织进场。
1.参训人员提前 15 分钟进入会场,准时参加培训;上课期间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不得随便走动,保证课堂纪律。
2. 参 训 人 员 自 行 携 带 培 训 资 料 ( 登 录 阿 克 苏 政 府 网http://www.aks.gov.cn/,在“招标公告”栏目下载并打印),培训主办方不另行提供。
3.培训结束后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信息资料进行现场查验,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各类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2015 年-2017 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验资(出资)报告;
(6)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品牌授权代理等证明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
(7)公司章程、信用报告等其他需要提交材料。
4.入库信息资料查验通过后,现场予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凡在地区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均需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该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平台通用。
5.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费用:企业(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00 元,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00 元,两项合计 800 元。
6.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需提供以下资料和物品:
(1)《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规范、准确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2)企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由代理人申请办理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培训材料可到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拷取
联 系 人:黄文泓、依和提
联系电话:7120877、7120677
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杨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