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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创建工作方案



 

2015-08-31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窗口,是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的新手段,是增强群众明辨是非的新平台,是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和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中心工作的新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远程教育站点功能,提升站点利用效率、利用效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所有基层终端站点实行“钻级化”动态考核管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组织“钻级化”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一批远程教育学用典型,统筹推进远程教育“建、管、学、用”,进一步提高站点实际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使之真正成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的重要载体,政府与群众联系的重要平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推进库车县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钻级设置及标准

  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评定“钻级化”总体上按照“组织领导、基础设施、站点管理、教学组织、学用效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分“红钻、黄钻、蓝钻、绿钻”四个档次。 

  1、红钻级站点(基本合格型):要求有远程教育组织机构,有专(兼)职站点管理员;有固定的远程教育培训室,配备电视机或投影仪、音响设备、无线数字机顶盒、远程教育专用接收机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按时下载资源;有专门的远教设备管理使用规定和播放收看制度,管理员职责明确;播放室有标牌,各项制度上墙公开;无失火、失窃等安全事故发生,远教设备损坏后能及时修复;能正常开展学用活动,每月集中学习收看不少于4次,党员参学率达80%以上,并做到学用情况有记录。 

  2、黄钻级站点(合格型):在达到“红钻级”站点标准的基础上,要求配备2名专(兼)职管理员,实行AB岗制度,管理员能熟练操作远程教育设备;播放室能容纳所有党员集中观看;党员参学率达90%以上,“红色影院”每周开放不少于3次;并能根据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需求,组织相关学用活动。

  3、蓝钻级站点(优良型):在达到“黄钻级”站点标准的基础上,要求站点管理员中至少有1人为大专以上学历,操作技术熟练,综合素质较高;“绿色网吧”、“红色影院”每周开放不少于5次,并能根据村民需要做到随时开放;每年能结合远程教育工作邀请相关专家或科技人员现场开展专题辅导2次以上;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满意度在80%以上。 

  4、绿钻级站点(示范型):在达到“蓝钻”级标准的站点中筛选,要求组织领导特别有力,硬件设施条件特别好,管理制度特别完善,学用效果特别明显,群众满意度特别高。 

  三、评钻定级程序

2015年“钻级化”站点创建目标是:全县所有已建的远程教育站点应达到“红钻级”站点标准,“黄钻级”站点不得超过总站点50%,“蓝钻级”站点不得超过总站点30%,“绿钻级”站点不得超过总站点10%。按以下步骤申报“钻级化”站点:

 1、自评申报。各村、社区、连队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居民)代表会议,对照《库车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创建评定标准》,逐项打分,逐钻评定,将自评结果报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同时,各村、社区、连队党组织要针对在“钻级化”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

 2、群众测评。重点围绕村、社区、连队站点“建、管、学、用”方面,由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群众对村、社区、连队远程教育站点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在每个村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住户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在60%以下的,不得开展“钻级”评定工作。

 3、乡镇初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成立考评小组,结合方案,根据考评细则,采取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各村、社区、连队进行逐项审核,逐项打分。村、社区党组织自评和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考评结果,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召开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会议,对各村、社区、连队远程教育站点进行评钻定级。评定结果及时反馈各村、社区、连队党组织,并在全乡(镇)场、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各村、社区、连队党组织要针对在“钻级”自评、初评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

4、考核授牌。根据乡(镇)场、街道党(工)委的申请,由县委远程办组织考核验收组,按照《库车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创建评定标准》,采取日常督查以及走访座谈、实地观摩、群众测评、实绩印证等方式量化打分,对“钻级化”创建情况逐一评分,形成初步考评结果,提出“钻级化”评定总体意见后上报县委组织部部委会审定,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委组织部将对各村、社区、连队站点挂牌授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村、社区、连队组织“钻级化”动态考核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专题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常态监督和动态管理;要经常深入基层,详细掌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和群众评议,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营造氛围。搞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广泛宣传推行“钻级化”动态考核管理工作机制的背景、目的、意义。注重宣传典型与曝光后进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营造强大声势和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适时召开推进会或座谈会,交流经验,互学互促,激强促弱。

(三)合力推进。村、社区、连队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目标同向、合力合为。县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要积极做好具体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充分整合资源,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四)严格督查。加强对“钻级化”动态考核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对评“钻级”中村、社区、连队组织意见较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村、社区、连队组织“钻级化”创建科学规范。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常态性的督导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钻级化”创建工作不能给基层增加负担,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力量,减少考核次数,避免重复考核。

 

库车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

钻级化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我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动态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连队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终端接收站点。

 

第二章  终端站点设备管理

第三条  各站点要依据自有条件,按照培训要求,为终端站点选好培训室。培训室要做到五防、三到位,“五防”:防尘(有顶棚,有窗帘,地面固化,墙面粉刷,有卫生用具,有设备防尘罩)、防盗(门窗有防盗设施,落实值班制度)、防潮(培训室不漏雨,建筑要安全)、防火(有灭火器及其他防火设备)、防雷(培训室有避雷措施);“三到位”:学员课桌椅到位(播放室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桌凳,保证能收看、能记录、能讨论,室内照明设施齐全,具备白天晚上都能组织播放收看的条件)、机柜,资料柜到位、专用供电线路到位(专用房间应考虑整个系统的用电量,电源线要用截面积≥4mm2的铝线或≥2.5mm2的铜线,要求火、地、零三线标识清楚)。

第四条  对室外接收天线定期进行检查,出现螺栓及接头松动等问题及时维护。注意维护避雷装置,因自行更改避雷装置造成雷击损坏设备或人员伤亡事件的,由站点管理人员负全责。

第五条  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现象,由站点所属单位出资购买有关设备重新安装,并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惩诫措施。

 

第三章    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六条  设备安装以后,必须专机专用,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须办理移交手续。不得随意更改接收参数,不得安装工作范围之外的任何程序。

第七条  确保设备在指定地点运行,随时能够播放收看,不得随意拆卸设备、外借或挪用。因房屋整修、搬迁等特殊原因确需拆装设备的,由站点所属单位向上逐级提出申请,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第八条  接收设备出现故障时,首先由管理员按照规定程序查找原因,能自行解决的妥善处理;原因不能查明的,报请专业人员解决。严禁擅自请非专业人员维修设备。

第九条  对损坏、报废的设备、器材和部件,要逐级上报,经确认批准后,办理报损、更新手续。未经确认和批准擅自处理设备、器材和零部件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章    管理员的配备和职责

第十条  每个站点配备2名管理员。站点管理员严格按照技术水平高、责任意识强、服务态度好的标准配备。需要更换站点管理员时,须经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允许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十一条  站点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教学资源的下载、搜集、整理,向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提供卫星频道节目预告单、课件目录,承担播放任务,并认真填写“两本一册”。

第十二条  县远程办对依托站点制定管理员年度培训计划,确定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各站点要认真组织管理员及时参加学习培训。通过培训,确保管理员能够熟练达到操作维护设备、正常组织收看、排除设备故障的水平。

 

第五章    站点的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科学管理、协调运转、保障有序的工作机制。至少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乡(镇)场、街道组织干事负责召开村(社区)管理员联席会议。各接收站点党组织各确定1名有一定文化基础、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担任站点协管员,负责做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组织、辅导、情况反馈、回访等工作。

第十四条  每个终端站点全天对外开放,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由所在地党支部确定,并按时组织学习。“红色影院”每晚对外开放,播放内容要由所在党支部审定后方可播放。有“绿色网吧”的终端站点,保证“绿色网吧”对外无偿开放,并承担计算机培训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上网费用。

第十五条  学习内容包括固定学习内容与自选学习内容两大类,并根据学习情况进行积分。连接宽带的站点要经常登录库车党建网(www.liaoyuanglass.com)查看上级安排的学习内容;同时要根据基层组织建设和当地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自选学习内容。建立节目预告制度,每个站点在站点附近醒目位置利用公开栏、黑板报等形式设立节目预告栏,搜集检索最近更新的远程教育节目,每周在节目预告栏上集中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布一次,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  建立站点教学资源库。各站点要充分整合教育系统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所拥有的党员教育、农民培训方面的资源和有特色的文化教学资源,包括电子图书、培训材料、音视频文件等各种资源,结合本地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学习需求以及产业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接收下载并引进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县以及外地制作的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立适应本地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需求,满足农民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教学资源库,丰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内容。

第十七条  各接收站点要经常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他们对播放收看内容、方式等方面的需求,逐级做好信息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播放收看工作。

 

第六章    考核与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钻级评定采取百分制考核。按照《库车县远程教育终端站点钻级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照考核评估指标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再根据各站点综合打分情况确定钻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一)  红钻级站点:60分—70分;

(二)  黄钻级站点:71分—80分;

(三)  蓝钻级站点:81分—90分;

(四)  绿钻级站点:91分—100分;

第十九条 钻级评定实行申报制度。具体申报程序为:

(一)自评申报。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照《库车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创建评定标准》,逐项打分,逐钻评定,将自评结果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各村党组织要针对在“钻级化”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

(二)群众测评。重点围绕村级站点“建、管、学、用”方面,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群众对村级远程教育站点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在每个村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住户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在60%以下的,不得开展“钻级”评定工作。

(三)乡镇初评。乡(镇)党委成立考评小组,结合方案,根据考评细则,采取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各村进行逐项审核,逐项打分。综合考核量评村党组织自评和乡(镇)党委考评结果,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召开乡(镇)党委会议,对各村远程教育站点进行评钻定级。评定结果及时反馈各村党组织,并在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各村党组织要针对在“钻级”自评、初评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

(四)考核授牌。根据乡(镇)党委的申请,由县委远程办组织考核验收组,按照《库车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钻级化”创建评定标准》,采取日常督查以及走访座谈、实地观摩、群众测评、实绩印证等方式量化打分,对“钻级化”创建情况逐一评分,形成初步考评结果,提出“钻级化”评定总体意见后上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委组织部将对各村级站点挂牌授钻。

第二十条  对钻级站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考核情况,重新确定钻级。

第二十一条  凡被评定为红钻级以下(含红钻)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红钻级站点,对所在终端站点负责任人及管理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升级;连续两次通报仍达不到要求的,终端站点负责人及管理员向县委组织部党员远程教育中心写出书面检查,并协调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取消其年终的各类奖金、补贴。

第二十二条  各乡(镇)、街道终端站点未评上红钻级站点,在年终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并建议县委对分管远程教育工作领导不得评先评优。

第二十三条  对评定为绿钻级终端站点的站点负责人及管理员,将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起试行。

 

 

 


[责任编辑: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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